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

2010年4月19日 星期一

2010年世界地球日

檳州政府同步在新關仔角、丹絨武雅和峇都丁宜舉行沙灘清潔運動,逾2000人在整個上午就清理了高達6388.99公斤垃圾!!!!

2010年4月15日 星期四

转载文章 : “假”照片标本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荷赛),今年新添加了一项参赛规定,这个新法则在引起了争议的同时,也为自己引来了麻烦。近日,体育特写图片故事类三等奖获奖者,就因为违反了这项法规而被取消了奖项。

这项新参赛规定如下

“参赛作品不得予以改动,只有那些被行业公认可以采取的修饰行为是允许的。”

被取消奖项的是一组反映乌克兰街头搏击的照片,其中一张细节照片,评委在调取原片之后,发现作者修掉了与画面主体——被摄对象手臂重合的背景之中的一只白色球鞋局部。

在观看了原片和获奖作品之后,大家肯定会和我一样发出惊呼,这就如同刚看到一道鲜艳亮丽的菜品然后一不小心走进油渍斑斑的厨房的感觉一样。
我要说的是,这个家伙被剥夺奖项的理由,却是他所有行为中最微不足道的,甚至可以说,最不影响作品内容表达的一个行为。

他做了什么?

1,他将彩色转成了黑白。

2,他在画面中狠狠地剪裁出一个细节

3,他增加画面的反差颗粒

4,他将照片的四角压暗。

5,最后,他修掉了影响画面美观的一个小细节。(白球鞋)

以上1-4都是新闻摄影领域中一直被认为是合理的操作方法,5,是被诟病,被指摘,但是近两年开始有了不同声音的做法。

这张照片充分体现了传播者(或者是照片生产者)是如何操控照片的,几乎将所有惯用技巧集于一身。这就是为什么我把这张照片作为一个新闻摄影发展中的一个“标本”的原因。

但是,我并非要将这张照片以及作者所用的手法一棒子打倒,因为判断修改照片的合理性的另一个重要的衡量因素是“读者对事实的期待 ”(Qualified Expectation of Reality),你们,这张照片的读者,在看到原片和修饰后照片,对信息的理解程度的差异有多少呢?更改后的照片是否完全曲解了事实呢?

对于新闻摄影工作来说,“照片纪录”已经发展成“照片叙事”,这个时候,从所谓镜头获取的“客观真实”到最终到达读者那里的有效信息,恐怕更要基于一个和受众诚实交流的前提,而这个关乎道德考量的问题,却其实又是一个最无法规定的行为。

http://renyue.ofpix.com/3785.html

2010年4月10日 星期六

2010年4月9日 星期五

媒體紳士行為守則

(一)在沒有特許的情況下,永遠不要報導那些你在朋友家里或俱樂部得來的消息。簡而言之,要在你的社交生活和工作之間嚴格劃清界限。

(二)除非是針對犯罪行為,否則不要在未得到當事人的明確許可下發表任何報道。對於“但這些不可以發表”的聲明,要謹慎,這是任何一個經驗豐富的記者在熱點的、聳人聽聞的事件面前所應保持的態度…與其說是一種道德觀,不如說是為了記者自身的便利。因為在搜集新聞的時候,和當事人拉近關係等於成功了一半。

(三)永遠不要掛羊頭賣狗肉。說明你是誰,你代表哪家報紙及弄清楚你的當事人是否同意發表他的講話。如果有內幕消息,把它留給偵探去做,他們懂得如何在法律界限內操作。

(四)給當事者的家人留有餘地。記住,當自殺者橫屍在臥室,大廳里的人們在傷心;當兒子剛入獄,備受折磨的是母親。

幾乎所有想繼續幹這一行的記者都能遵守前兩條,大部分的人也想遵守後兩條,但如果沒有得到執行編輯或出版商這些擁有最終決定權的人的許可,他們是不能這麼做的。

─ 美國著名記者 William Henry Irwin (1873 – 1948)

可憐的小孩